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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旺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三旺通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作为受托方;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长及董事会报告,以便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亏情况等进行审查,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构进行审计。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以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为作业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旨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仅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能清 林建山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